台北縣政府農業局以「現殺雞」重罰十萬元,引起外界譁然。農業局長蔡光榮進一步指出,不管雞鴨魚蝦,只要公開宰殺活體就不行,有人檢舉就開罰。這是好事,法令應進一步修法,禁止殺生,才是落實真正的尊重生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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